MZ∕T 112-2018 行政区域界线 界线勘定(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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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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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040.03,P50,MZ,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 112—2018,行政区域界线 界线勘定,Administrative boundary—Boundary settlement,2018- 11 - 05发布,2018 - 11 - 0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MZ/T 112—2018,I,目 次,前言 .. .. . II,1 范围 ..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 .. 1,4 准备工作 .. .. .. 2,5 勘界实施 .. .. .. 3,6 检查验收 .. .. .. 8,7 起草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起草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 .. 9,8 上报 .. .. .. 11,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16 方位图 方位图 .. . 12,参考文献 .. .. 13,MZ/T 112—2018,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民政部地名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武福祥、张清华、吴坚、樊榕、闫雪怡、刘志聪,MZ/T 112—2018,1,行政区域界线 界线勘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准备工作、勘界实施、检查验收、起草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上报的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796-2009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GB/T 18316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MZ/T 069-2016 行政区域界线 界线联检 省级,MZ/T 070-2016 行政区域界线 省界界桩 制作,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行政区域界线 administrative boundary,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MZ/T 069-2016,定义3.1],3.2,界线勘定 bundary settlement,有关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在毗邻行政区域之间实地调查、勘察地形,确定行政区域界线起止点、位置走向,并形成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地图的工作过程,3.3,界桩 boundary pillar,由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方人民政府共同埋设的,指示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的标志物,是行政区域界线的永久性标志,[MZ/T 069-2016,定义3.4],3.4,MZ/T 112—2018,2,界桩点 point of boundary pillar,用于设置界桩的陆地固定位置点,注:界桩点位于行政区域界线之上或两侧,3.5,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protocol of administrative boundary,确定毗邻行政区域界线(3.1)走向及边界关系的法律性文件,3.6,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 map attached to protocol of administrative boundary,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所附的标绘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和具体位置的图件,注1:改写GB/T 17796—2009,定义3.4,注2:根据界线信息与修测后的界线地形图叠加一起制作而成,与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作用,4 准备工作,4.1 人员,4.1.1 组成,由界线毗邻双方共同派出勘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工作实施人员,4.1.2 培训,对参与界线勘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质量标准的培训,4.2 调查研究,4.2.1 收集资料,收集的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a) 各级人民政府划定或核定界线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地图;,b) 毗邻行政区域土地、林业、水利、农牧业等资源利用现状资料及相关权证;,c) 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关于处理边界地区资源权属问题的有关资料;,d) 最新版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和行政区划图;,e) 其他有关界线的文件、地图和资料等,4.2.2 走访调查,向毗邻双方的基层人民政府、管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了解以下内容:,a) 边界地区双方的管辖情况;,b) 双方是否发生过边界争议,所涉边界的位置及长度;,c) 边界争议地区双方的人口分布、民族情况、政权建制、户籍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4.2.3 实地踏勘,MZ/T 112—2018,3,实地勘察地形,调查文件中规定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实地位置,核实边界地区实际管辖现状及争议范围。实地踏勘所获得的各项信息应标注在地形图上,4.2.4 归纳整理,勘界工作人员应根据收集资料、走访调查、实地踏勘后获得的信息归纳整理出以下内容:,a) 边界地区双方行政管辖的历史沿革;,b) 法律文件规定的行政区域界线;,c) 无法律文件规定,长期按传统习惯线作为管辖划分的界线;,d) 边界争议地段及争议解决预案,4.3 制定工作方案,4.3.1 方案内容,界线勘定工作方案由双方工作人员共同制定,内容由边界地区概况、组织形式、勘定原则、实施步骤组成,4.3.2 边界地区概况,毗邻行政区域现有界线情况,包含以下内容:,a) 签订界线协议书的地段,及界线协议书的有效性;,b) 按照传统习惯线管辖的地段,及管辖双方遵守情况;,c) 存在界线争议的地段,目前双方的管辖情况,4.3.3 组织形式,界线勘定工作的组织形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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